关于吉伯海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编辑:组织部
来源:组织部
时间: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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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伯海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河海校人〔2014〕41号

 

各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党政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河海委发〔2003〕40号)文件规定,吉伯海、李同春、沈振中三位同志任现职试用期已满一年。经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并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吉伯海同志正式任科技处处长(正处职),任职时间自2013年7月起计算;

    李同春同志正式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正处职),任职时间自2013年7月起计算;

    沈振中同志正式任水利水电学院副院长(副处职),任职时间自2013年9月起计算。

河海大学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