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邢鸿飞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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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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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邢鸿飞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河海校人〔201638

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党委委员投票通过,现聘任:

    邢鸿飞为校长法律事务助理,正处职,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河海大学 校长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