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汉祥同志任职的通知
河海校人〔2015〕30号
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工委安排,浙江海洋学院副院长徐汉祥同志到我校挂职(2015年4月至2015年7月)。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聘任徐汉祥同志为校长助理。
河海大学 校长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