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汉祥同志任职的通知
编辑:组织部
来源:组织部
时间: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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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汉祥同志任职的通知

河海校人〔2015〕30号

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工委安排,浙江海洋学院副院长徐汉祥同志到我校挂职(2015年4月至2015年7月)。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聘任徐汉祥同志为校长助理。

 

河海大学 校长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