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
(一)党委组织部、党校
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党校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工作职责包括: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并落实学校组织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负责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组织制度。
2.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各级党组织,及时调整和优化党组织设置,指导做好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规范和完善二级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增强班子整体功能,提高领导水平。推进党建创新,加强党建信息化建设,做好新时代党建“双创”等品牌创建工作,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3.负责全校党员队伍建设。指导二级党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制定全校党员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检查二级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及管理、党员党籍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流动党员管理等。做好党内评优评先、党内走访慰问、党内困难补助等工作。
4.负责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做好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交流、教育培养、监督管理等工作。做好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工作。做好中层干部相关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5.负责学校外派挂职干部、来校挂职干部的有关工作。做好外派挂职干部的选拔、考核、保障等工作,以及来校挂职干部的管理工作。
6.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的换届以及校级干部推荐、考察等工作。做好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做好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7.按照党管人才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8.负责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执行并指导二级党组织开展发展党员全过程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中层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以及管理、思政干部海外培训的归口管理及服务工作。做好中青年学术骨干政治能力和素质提升培训工作。检查指导分党校日常工作。
9.做好贯彻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巡察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工作。
10.组织开展党建课题研究。
11.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是学校负责机关各部门与挂靠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层党组织及相关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工作职责包括:
1.宣传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校党委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
2.负责组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抓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协同推动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加强所属党支部建设,指导督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推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党建品牌创建,促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与各部门职能业务工作相融互促。
4.负责所属党支部党员的发展工作。抓好所属党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抓好党务公开工作。做好困难党员、干部的关怀、慰问工作。
5.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所属部门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师生满意度。
6.按照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抓好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7.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做好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统战工作。加强机关分工会及各部门分工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指导、支持其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8.根据校党委要求开展机关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工作,凝聚机关工作力量。
9.协助做好机关干部的推荐、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机关青年干部的相关教育培训。负责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晋级及技师等评议、考核和推荐工作。协助做好机关教职工有关评优推荐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